作者: laptic

[新聞] 夜店性侵女同事…台北男完事後「房門鑰匙給別人」!她清醒崩

西斯 2020-12-24 23:57
span class="f6 hl">夜店性侵女同事…台北男完事後「房門鑰匙給別人」!她清醒崩潰了

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01224/1883274.htm#ixzz6hYdQgROM


記者戴若涵/台北報導

台北一名男子阿義(化名)與女同事小君(化名)等人前往夜店狂歡,孰料,他見小君酒
醉竟將人帶到旅社趁機性侵,事後還將鑰匙交給另一名友人阿佑(化名),害得小君再度
遭性侵。小君清醒才知道自己遭侵犯,報警處理。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出爐!

判決指出,阿義與小君與其他友人2018年6月7日到台北市一間夜店聚會,同日凌晨2時許
,阿義見小君喝醉,便帶小君到一間旅社投宿,性侵小君得逞後,再回夜店內。

阿義聽聞另名友人阿佑當晚沒有投宿的地方,竟然帶阿佑回到小君所投宿的旅社,並將鑰
匙交給對方後便離去。阿佑見小君爛醉,也趁她無力反抗時性侵得逞。小君直到隔日上午
酒醒後才驚覺自己被侵犯,報警處理。

法官審酌,阿佑酒後一時未能克制情慾,這才犯下案件,考量他已與小君以70萬元金額和
解,已支付其中10萬元,剩下款項將分50期攤還,犯後坦承犯行,積極彌補小君的損害,
依乘機性交罪將他判刑1年8月,給予緩刑5年。

至於阿義則是在偵查時否認犯行,直到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,又5年內有因公共危險遭
判刑並執行完畢的前科,雖然與小君以40萬元金額達成調解,但法官認為他犯後證詞不定
,一下否認一下坦承,也沒有積極彌補的態度,最後依法將他判刑3年4月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


附註:刑事案件編號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侵訴字第 42 號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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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羨人間琢玉郎,天教分付點酥娘。
盡道清歌傳皓齒、風起,雪飛炎海變清涼。
萬里歸來顏愈少、微笑,笑時猶帶嶺梅香。
試問嶺南應不好,卻道:此心安處是吾鄉。
              ——【北宋】蘇軾《定風波・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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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 peterlee97
12/24 23:58
等等 這是喝多醉0.0
2F: fkps50106
12/25 00:02
70萬一砲,年輕人就是年輕人,太衝洞了
3F: kugyumayu
12/25 00:25
喝個酒可以賺110萬 難怪這麼多不自量力愛亂喝的
4F: XOEX
12/25 00:31
70萬= =
5F: XOEX
12/25 00:31
還是守法啦 犯法賠很多錢
6F: etop
12/25 00:51
2炮 110萬
7F: deer1305
12/25 01:02
阿義 你這個雜碎
8F: be5566
12/25 01:05
阿義如果不承認 很可能完全犯罪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