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於有無性騷擾
我不能評論,因為沒有到法律訴訟
不構成性騷擾案件
只有到法律論證那一步,才叫違法
頂多道德跟心理層面問題
只要有違法,警察或是檢查官都應立即開始調查
若為告訴乃論
當事人提告 = 開始調查
若有審判定罪 = 違法 = 真正有性騷擾
不符 = 請上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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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能評論,因為沒有到法律訴訟
不構成性騷擾案件
只有到法律論證那一步,才叫違法
頂多道德跟心理層面問題
只要有違法,警察或是檢查官都應立即開始調查
若為告訴乃論
當事人提告 = 開始調查
若有審判定罪 = 違法 = 真正有性騷擾
不符 = 請上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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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不會進法院 除非有身體上的接觸
不然頂多就是去防治委員會聊聊
兩者管轄不太一樣
如果有肢體接觸而且摸到特定部位就可以用性騷擾防治法第二
十五條吉了,還是有機會進法院的
有就告、沒有還公道,很難?歹戲拖棚
現在那群同溫層的大絕招叫做「當事人不願意把傷疤在法
庭上揭露」
支持提告!!!讓法律給個公道吧!
公道?被性騷擾的當下來的及錄影蒐證嗎?又不是仙人跳
太陽花就沒事?
炒好炒滿?
不能在法庭上揭露 但可以在FB還有IG等等公開講 邏輯100
就新聞+網路比法庭好用的概念